首页 > 数据百科 > 业界动态

“数字公民”撬动城市治理

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zwdsj.anyang.gov.cn 时间:2021-10-15 来源:电子政务智库微信公众号

  本文作者:

  王芹 | 国脉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张君至 |国脉研究院智慧城市研究中心副主任、数字政府研究中心委员

  前言

  2020年7月11日,一个名为 #日本将废除传统公章# 的话题悄悄地爬上了微博的热搜榜单,夹在抗疫抗洪的国家大事和高考毕业的人生大事中,这条新闻不够惹眼却又有些特别。依据新闻内容,日本政府和四家主要经济组织宣布,将通过修例等方式,逐步废除原有的以传统印章书面确认行政和商业文件的制度,转而推行电子签名模式,私企也将同步停止在商业合同和收据上使用印章。此举无疑是日本政府在市场主体身份数字化和地理边界自由化方向上的一步飞跃性尝试,也激起了新一波对于“数字公民”这一概念的广泛议论。

  如何定义“数字公民”?

  关于“数字公民”的定义,学界或法律上尚未形成统一的共识。笔者所能查到的最早的解释来自现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Karen Mossberger等在2008年所著的Digital Citizenship一书:“‘数字公民’(digital citizen)是应用信息技术参与到社会、政治及政府活动中的个体”。另一种被广泛接受的定义来自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echnology in Education,ISTE):“‘数字公民’是能够践行安全地、合法地、符合道德规范地使用数字化信息和工具的人。”

  以上的定义均来自学术界,突出的是个体对技术的熟练运用和技术及工具辅助提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感。而在数字政府领域,对“数字公民”的定义更偏重对一定区域内的个体进行身份认证以及鼓励其在处理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的情况下从信息化进程中获取红利。因此,笔者倾向于将“数字公民”定义为:无网络准入限制(国际、民族、年龄、区域等)的、可借助一定区域认证身份和信息化工具合法地、符合道德规范地从该区域获取便捷服务或生产要素等红利的个体。

  “数字公民”的标签

  (1)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这三者是“数字公民”的基础特征。

  (2)无边界。“数字公民”的出现弱化了地理边界的概念,个体即使身在区域外也能够参与一体化发展。

  (3)主观能动性。“数字公民”最大限度发掘人的创造力、生产力,打通个体参与社会治理渠道,助力智慧城市在不同形态下的发展。

  “小公民”撬动“大治理”

  “数字公民”意义重大,给它一个支点,就能撬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经济、民生福祉几座“大山”。

  推动社会治理。随着经济发展去区域化、人员流动性增强,“数字公民”将成为社会治理方式的有效探索。从百姓需求出发,构建由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的自下而上的公共服务创新体系,帮助公民愿意参与、主动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与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体系形成合力,实现从政府单一主体的管理模式,走向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

  创新公共服务。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下,“数字公民”变得可感知、可识别,而针对性的服务也可以方便送达,直击民众需求痒点。同时,个体所有的关系、行为轨迹留痕,所有与个体相关的材料都能便捷地取用,能够有效减少一些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奇葩程序。

  活跃数字经济。一方面,“数字公民”的提出突破了现实世界中区域、空间和时间等限制,让“人”为主体更好地进行投资、更高效地去管理、更自由地去获取技能和资源。另一方面,当公民的需求可被感知、识别,所有数字经济商业体系将迅速围绕需求转动,产品设计制造迭代更快速人性化,由此构建的数字经济充满活力。

  增进民生福祉。充分运用信息化,以大数据为驱动,通过构建快速迭代、持续完善的“数字公民”运营体系,让民众在家门口、掌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推动粗放式、经验式的社会管理升级为精细化、个性化、主动化的新模式。

  “数字公民”的国外先行者

  爱沙尼亚是世界上第一个拥有电子居民(e-Residentity)的国家,通过政府发布认证的电子身份证明,全世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融入到爱沙尼亚开放透明的数字化商业环境中。此政策被世界各地希望快速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家视为拓展欧盟业务的良机,并将拥有爱沙尼亚的电子居民身份和银行商业账户作为与欧盟商业伙伴开展贸易和资金往来的敲门砖。截至2020年4月9日,已有66,724人申请成为爱沙尼亚电子居民,其中来自于中国的人数排名第6。

  爱沙尼亚驻华大使馆网站上的电子居民宣传

  同为欧洲国家的马耳他也认为,每一个马耳他人,都能成长为一个可获得和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并明确自身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的“数字公民”。在马耳他的“数字公民”(Digital Citizen)战略中,政府部门的角色是:a.鼓励民众采用数字科技辅助工作和提升生活品质、创造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获取的高价值内容、在遵守隐私法规、国家安全和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对公共部门数据进行二次开发;b.在规划和实施数字化战略时,吸纳市民和公共团体的反馈;c.消除公民准入互联网的阻碍。

  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全国首个“数字公民”试点于2017年8月28日在福州市鼓楼区启动,“数字公民联合实验室” 同时揭牌。作为“数字公民”国内首个试点,福州市鼓楼区开启数字身份公共服务、个人数据归集两大基础能力建设。同时,开展政务便利应用、商务权证保管、健康全息数字人、综合信用服务、数据创建应用、参与社会治理应用、个人数据云服务等7项基本应用。

  该试点项目的目标是实现鼓楼区相关事务“全流程网办”,并由此开启安全电子证照生活。用户只要下载“数字公民”App,完成身份认证,即可用数字身份在线授权发起政务办事。同时,市民可以进行个人电子证照的申请,按需取回分散在不同机构、部门、平台中的个人数据,进行可视化的组织管理,也可根据不同场景和服务需要,在保证隐私的情况下,授权第三方使用个人数据。

  此举是福州市政府社会治理的模式的创新,也是国内首个将 “数字公民”应用于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城市,必将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转型升级,为“数字公民”在国内的落地生根提供有力支撑。

  时代在召唤

  历史上,每个重大的转折点都伴随着科技变革的浪潮,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是一个加速淘汰落后动能,推动科技产业和应用创新升级的过程。

  首先是疫情带来的对可信线上身份认证的驱动。以城市防疫管理的标配“健康码”为例,基于个人认证的诚信前端和大数据运算后台动态及时更新,在外来人员管理、市内出行、企业复工复产等应用场景深层覆盖。可信的身份认证协助精确定位个人的行动轨迹,减少病例流调难度,有助于实现大规模的群防群控。

  二是疫情带来的对个人数字能力和数字工具使用要求的提升。疫情期间,涌现了一批“云办公”、“云课堂”应用,在职人员和学生出于职业要求被动学习新技术工具;同时,民众也基于自身出行、办事的需求主动去接纳使用“健康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等新应用、新工具。

  三是疫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众对数据共享的戒心。据市场研究公司eMarketer发布的一份有关于新冠肺炎和数据隐私的实证报告,分别有84%和58%的调查者愿意分享自己的健康数据和地理位置信息,来协助疫情防控工作。如果确信使用这些数据的应用程序能够对个人隐私进行有效保护,在疫情结束后民众也有意愿继续使用类似产品。

  疫情期间广泛应用的城市“三色健康码”

  “数字公民”之路上的绊脚石

  信息安全隐患。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是信息化工作历久弥新的主线,近两年兴起的区块链技术被广泛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深圳等城市已在政府治理领域采用“区块链发票”,实现发票从开具到报销的全流程和无纸化管理;贵州等地也在一些应用场景投入使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身份链”产品,在保护个人隐私安全的前提下为用户建立可信的新型数据账户,并基于此完成业务协作和价值转移。尽管如此,如何把握个人数据归集和信息安全间的“天平”,如何降低民众对个人信息收集的防备,维护政府的诚信度,仍需持续不懈的探索。

  深圳消费者在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

  对数字身份的认识障碍。由于网络空间缺少限制因素的制约和数字身份塑造较强的主观性,人们在利用数字身份进行交流时,往往为了强调其存在感而夸大主体性,从而忽略社会的现实性,导致单个自然人拥有多个数字身份、数字身份与现实身份脱节甚至割裂等情况。尽管现代社会通过实名制认证等方式推进数字身份与现实身份的融合,但管理部门仍需在推动现实身份在网络空间的完美映射及提升数字身份的权威性上多下功夫。

  信息化进程造成的社会分化和贫富差距。由于个体间数字化技能、知识信息储备、社交范围、信息的理解和记忆能力方面的差距,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速和有效地获得和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并利用自身资源获取公共服务和集聚生产要素。这种积累优势的惯性往往将无法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工具的个体排除在外,这违背了“数字公民”对网络准入不设限、使个体一视同仁地享受信息化红利的初衷。

  结语

  本文由取消使用传统公章这一热门新闻出发,对“数字公民”的定义、特征、意义进行了探讨,举证介绍了国内外“数字公民”的实践经验,分析了疫情背景下“数字公民”的发展趋势,并对政府深化推广“数字公民”战略存在的阻碍进行了探讨。目前,政府在推动社会治理和信息化应用进程中普遍受制于“信息孤岛”,或许只有通过构建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并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公民借助权威可信的数字身份在数字世界中畅行无阻。

  参考资料

  [1] Mossberger, K., Tolbert, C. J., and McNeal, R. S. Digital Citizenship【M】. MA,Cambridge, The MIT Press,2008-10.

  [2]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echnology in Education(ISTE).Infographic:Citizenship in the digital age [DB/OL].

  [3] Digital Citizen. Https://digitalmalta.org.mt/en/Pages/Landing-Pages/DigitalCitizen.aspx

  [4] 带你走进电子化的爱沙尼亚.

  [5] 福州进行“数字公民”试点.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Http://www.cac.gov.cn/2017-08/30/c_1121564825.htm,2017-08-30.

  [6] Consumers Are More Willing to Share Private Data During COVID-19, but Are Wary of Long-Term Ramifications. Https://www.emarketer.com/content/consumers-are-more-willing-to-share-private-data-during-covid-19,2020-04-22.

  [7] “‘身份链’重新定义区块链”.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06-30.

  Http://dsj.guizhou.gov.cn/xwzx/gnyw/202006/t20200630_61288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