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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安阳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违法信息的通告

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zwdsj.anyang.gov.cn 时间:2021-08-08 来源:局办公室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疫情谣言信息同时在网络快速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安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安阳市公安局再次提醒广大网民:

  一、要做到以“一个信息”为准。要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对从微信群、朋友圈、口耳相传得到的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自觉做到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要积极参与“两个举报”。主动举报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贴吧等网络平台发现的没有正规来源、有造谣嫌疑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涉疫情信息;主动举报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互联网群组、新媒体账号等网络平台发现的涉及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密接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三、要自觉做到“三个删除”。要自觉删除已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过的涉疫情不实信息;要自觉删除已在网络平台转发或评论过的涉疫情不实信息;要自觉删除已经发布的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立即停止所从事的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四、要自觉做到“三个加强”。全市各类网站平台和新媒体从业者要自觉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审核,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自媒体平台要自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树立信心,为打赢新一轮疫情防控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全市广大网民要自觉加强自我安全防护,积极参与网上涉疫情违法信息监督举报,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信、公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坚决打击涉疫情网络违法信息,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要始终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携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涉疫情网上违法信息的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安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72-2554110

  安阳市公安局:0372-110

  举报邮箱:anyangjubao@126.com

  安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安阳市公安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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